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港澳留學項目疑問解答
1.國內是否承認香港澳門的學位?
答:根據2004年中國教育部和香港特區教育統籌局在北京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的備忘錄》中的相關政策,香港高校的學歷是被國內認可的。教育部發布公告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6所高校頒發的學位證書。
2.內地三年學習地點及授課教師。
答:學習地點:對外經貿大學校區;
授課教師:部分課程由香港城市大學外派教師承擔,其他專業課程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承擔,共同完成此項目的授課。
3.該項目的課程安排、基礎課分數、專業課程學分及畢業的基本條件。
答:該項目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同香港城大學校本部一致。二年時間一共完成21門課程,每門課程3學分,總共63學分。畢業成績會由平時成績與結業考試綜合評定的GPA來決定。
4.學生是否會被淘汰?
答:會。本著對人才培養質量,對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任的態度,香港城市大學在每學年終期組織評估委員會,對每門課程和學生進行評估。評估委員會由香港城市大學的教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任課教師組成。評定成績時,對成績不合格的學生,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理(補考、重修課程等),對沒有能力繼續讀本專業的學生,則勸其退學。
5.學生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就讀期間是否有機會到香港城市大學交流學習?
答:學生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就讀期間,可自愿參加每學年學校統一組織的暑期交流活動,前往香港城市大學本部交流學習,費用自理。
6.在香港澳門留學一年生活開支多大?
答:香港澳門生活成本較內地要稍高,一個月的生活費大概5000左右,一年大約生活費要六萬左右。同時,生活開支大小與個人消費水平有關。
咨詢電話:133-8120-0133 咨詢QQ:1548297750
|